毕业学生补档案材料流程
1. 毕业学生所在单位出具补档案材料公函。
2. 公函中须注明补材料清单。
3. 毕业生所在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对须补材料撰写情况说明。
4. 对关于党员发展的情况说明,须该毕业生党员发展中的入党介绍人、支部书记对材料予以核实签字。现支部审核盖章。
5. 对关于学籍材料的情况说明,须原班主任审核签字。现所在教学院盖章。
6. 对须补关于招生录取材料,须原班主任审核签字,报我校招生就业处出具证明。
7. 不接受毕业学生将人事档案转移我院,只须提供档案中相应印证材料的复印件。
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
2020年5月14日